“推进货币安置,实行房票发放,是市委、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的具体举措之一。实行棚改区改造货币化安置,有利于缩短棚改居民安置过渡时间,有利于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、有利于缩短房屋安置时间、有利于盘活住房市场存量,推行“房票”制度可以说是一举多得,多方共赢。”日前,记者在湖南郴州市房产局采访时,副局长王淑玲对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说。
据介绍,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,发放购房奖励“房票”,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时出具征收协议及有效房票,按票载金额抵扣房款,并将房票交与开发商,完成网签手续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房票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、《商品房购房合同》等资料到市房屋征收部门兑换被征收人的购房奖励。同时,选择货币化安置购买二手房的亦可享受“房票”及每平方米300元的奖励。
今年以来,郴州市委、市政府为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,激活房地产市场,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、市长为组长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,从市直机关单位抽调56名工作人员,组建了17个棚改帮扶工作组,充实到棚改项目工作一线。市中心城区各棚改项目全部成立了项目指挥部,明确工作目标,制订工期倒排表。并将棚改工作列为全市2017年“三重”工作十大重点攻坚任务之一。重点解决棚改项目融资、产权注销、公房搬迁补偿、私房征拆等问题。同时,为鼓励征迁户积极购房,激活房地产去库存力度,推出“房票”奖励政策,将房票兑换主体由开发企业变为被征收人直接兑换,解决开发企业对被征收人购房降低折扣优惠问题,让被征收人真正得到政府给予的购房奖励实惠。
据统计,目前全市中心城区发放购房奖励房票2900余份,已兑现房票680余户、金额2700余万元。全市房地产业稳中有进,楼市量价齐升,去库存成效明显,全市商品房库存减少239万平方米,为年底目标任务书的149.5%。